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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Y2022GZ161鄢陵县高品质矿泉水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(EPC)及监理(不见面开标)-变更公告

        发布时间: 2022-12-30 14:26:13 来源:本站编辑

        Y2022GZ161鄢陵县高品质矿泉水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(EPC)及监理(不见面开标)

        变更公告

        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        (一)项目名称:鄢陵县高品质矿泉水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(EPC)及监理

        (二)项目编号:Y2022GZ161

        (三)招标公告发布日期:20221221

        二、变更内容

        原工程总承包(EPC)及监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内容

        缴纳形式:基本户转账或履约保函的形式。

        履约担保金额: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3%(百元取整)提交。

        投标人采用基本户转账方式缴纳履约担保的,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办理,应缴纳至以下账户(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、编号、标段):

        开户行:中原银行鄢陵支行

          名: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          号:411025010190014701

        注意事项:

    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:

        1、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;

        2、法律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。

       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,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履约担保或者履约保函的缴纳或提交。投标人因账户开户银行、银行账号发生变化,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履约担保的,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(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中心,联系电话:03747608818

        变更为:

        缴纳形式:基本户转账或履约保函的形式。

        履约担保金额:

        1、基本户转账: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3%(百元取整);

        2、履约保函:中标合同金额的10%(百元取整)。

        投标人采用基本户转账方式缴纳履约担保的,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办理,应缴纳至以下账户(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、编号、标段):

        开户行:中原银行鄢陵支行

          名: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          号:411025010190014701

        注意事项:

    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:

        1、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;

        2、法律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。

       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,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履约担保或者履约保函的缴纳或提交。投标人因账户开户银行、银行账号发生变化,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履约担保的,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(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财务室,联系电话:03747608818

        三、其他内容不变。

        四、联系方式

        招标人: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

        地址: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道中段路西

        联 系 人:王女士

        联系电话:0374-7961889  

        代理机构名称: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

          系 人:丁先生

        联系方式:0374311760017634765190

           址:郑州高新区西三环283181439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


        附件下载:变更公告扫描件
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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